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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6-01-28浏览次数:13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区行政审批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市行政审批局指导下,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提升群众与市场主体满意度为目标,将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优化深度融合。健全公开工作机制,依托线上线下平台,规范公开流程,聚焦审批服务、改革创新、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强化智慧赋能与监督保障,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助力打造“依规办事不求人、方便快捷少跑腿”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河北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大厅 LED 屏等线上线下平台,常态化开展主动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我局通过上述渠道及时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有效宣传了政务服务工作举措与成效,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工作透明度和企业群众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坚持领导督办、专人专办、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及时办理并回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2025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均为信函申请,当年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相关政策,严格落实信息审核发布,积极抓好错敏信息整改。及时公开政策文件、统计信息、财政资金、政务服务办理情况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坚持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精神,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不断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二是坚持全面真实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三是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安全教育,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原则,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以及是否涉密,由分管领导、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逐级审查进行把关,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避免出现信息发布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7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工作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精准度不足,未能充分贴合企业群众实际需求;二是公开形式创新性欠缺,线上平台互动性较弱。

针对以上问题,2026 年莲池区行政审批局将多措并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精准对接需求,聚焦企业群众关切事项,系统梳理公开重点,优化信息分类体系,切实提升公开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二是创新公开载体,依托“莲池小美”AI助手拓展智能解读功能,丰富视频、图文等多元化公开形式,强化线上平台互动交流,提升信息公开的传播力与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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