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保定市莲池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和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由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下步打算。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8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稳妥做好全区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各乡(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明确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发布员,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同时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体制机制基础。
二是加强工作落实。我区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落实审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并坚持“一事一审原则”。凡是要公开的信息文件都必须经过认真的审查,并逐一进行登记,统一把关审核。同时还严格做好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坚持谁编写谁负责、谁登记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等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 2018年 12月 31日,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0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区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件,均以信函方式申请。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时办结,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0件。
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诉讼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被依法纠错0件,其他情形1件。
六、下步计划
2018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2019年我区将持续加大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持续强化信息公开的标准意识,利用多样化的信息化手段,拓宽公开范围和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和内涵,使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