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起,于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持续抓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谋划、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持续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报刊、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804条。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139件,未因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情况。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由主管领导审核后公开;涉及敏感的重大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或报批后再进行公开。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便于群众直接了解政府工作动态;明确责任股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区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9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存在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方式方法单一。下一步,区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按照上级指示要求,扎实开展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点:
一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和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政策解读制度,拓展渠道、创新方法,多角度准确解读。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