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联盟路街道办事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区委和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网行政执法板块、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执法事项和执法信息、执法流程等内容。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原则,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以及是否涉密进行把关,避免出现信息发布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正面宣传引导作用,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备案登记制度,认真履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