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业务项目,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公开力度、落实公开任务、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工作实际的水平。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莲池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依据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长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开展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
2、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健全机制。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局机关现有的工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和仔细审查,编制了司法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内容,明确由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提供和更新公开信息。对于公开的信息,建立保密审查机制,由分管领导、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单位一把手逐级审查,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同时,各股室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保证公开信息及时更新与发布、网上意见及时处理与反馈的长效机制。
3、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推进规划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公开,积极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我单位行政权力和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4、加强行政决策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降低政府信息公开错误率和复议率。
5、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通过依法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部门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发布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并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完善,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公开。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和网上动态管理工作,依托莲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平台载体,开设莲池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为37家公示单位分别设置事前公示信息和事后公示信息两大板块,全面涵盖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事项、执法流程等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决定信息。三是强化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司法行政领域各项法规政策,发布惠民便民政策和重大业务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坚持把人民群众尤其是行业服务对象关心的决策过程、热点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法律服务公益活动等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新法新规、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四是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服务指南等便民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法律服务,提升工作质效。2022年我局法治莲池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89条,总信息发布2355条,关注度达到1898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社会公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渠道还不多,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提高。我局将从以下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根据“三定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信息推送、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二是结合职能,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普法宣传职能,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塑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管用实用的信息。三是拓展渠道,多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发挥好“法治莲池”微信公众号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平台的积极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