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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1-31浏览次数:96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政务公开各项规定,按照全市政务公开有关要求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持续依法推进政务公开,突出了公开重点,规范了公开内容,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水平,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全市医保政务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各项任务。

本报告由保定市莲池区医疗保障局编制,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条,内容涵盖本单位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的修订完善、工作动态、财政财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议提案办理、重点领域(医疗保障)等信息。全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0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数13条,莲池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数3条,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数231条。为便于群众了解医保业务,开展医保政策“便民惠民”宣传月活动,立足医保职责,主动公开城乡居民、城镇职工等重点领域医保政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将继续按照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一是不断完善我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流程,加大医保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做到及时、全面、准确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医保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二是着力提升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优化公开形式,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力度,确保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创新局面,再创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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