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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1-31浏览次数:124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局在市局党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载体,将需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对依申请公开件全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答复。同时,我们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须经过审批,层层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2

 2





8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8






4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8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3

0 

 0

0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虽然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不够深入等问题。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二是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使群众及时掌握信息,赢得群众理解,方便群众办事。三是加大人员培训力度,落实人员负责信息的收集与公开工作夯实责任、明确职责,规范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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