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链接:保定市莲池区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区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44号)要求及省市有关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主要地质灾害类型
我区地处保定市平原区,地质灾害主要为地面沉降、地裂缝、地面塌陷等类型。主要为过量开采地下水、疏干含水层后遭遇突然降雨充水而成,易出现的一些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及地裂缝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构成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重点防范期和防治重点
我区降水集中在6—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70%,大雨和极端降水是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80%以上的地质灾害是降水诱发的,因此汛期(6至9月份)作为我区的重点防范时段,其中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主汛期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中之重。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检查,把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强化培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
冀公网安备 130606020016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