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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统计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8-22浏览次数:1716

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拟订全区统计工作规章,制定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和规范全区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督察。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组织完成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国情国力普查及重要调查任务;研究提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区一、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劳动力调查、民营经济、科技进步、能源资源和环境等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社会发展水平、区域经济发展、节能减耗、城镇化发展、全面小康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农村贫困、资源循环利用、妇女儿童、企业景气等统计检测,收集、整理和提供统计数据。

(七)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出口、文化教育、卫生等基本统计数据。

(八)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九)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警和统计监督;建立健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决策咨询服务;参与对乡办、园区(开发区)、区级部门的综合考核评价工作。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信息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管理全区统计数据库网络;指导全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管理和指导乡办、园区(开发区)统计工作和统计基础建设工作;依法管理全区统计调查项目。

(十二)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配合省、市统计局组织管理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和持证上岗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国家、省、市统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综合统计股

负责完成国民经济核算、综合、工业、能源、价格、农业、农经、农产量、农业增转化、农业监测、住户监测、畜禽监测、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财贸、劳资、社会、科技、服务业、统计执法等20多个专业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搜集、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调研分析全区社会经济运行态势,向区委、区政府提交综合调研分析,为领导指导工作提供参考;组织指导各乡、办、相关部门专业统计的基础工作,对乡、办、相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完成局里安排的统计网络规范化建设工作。

单位名称:保定市莲池区统计局

    办公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552536

    负责人:郭薇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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