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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科技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8-22浏览次数:1667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区级科技创新扶持奖励资金管理、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区级财政科技创新扶持奖励项目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区科技项目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定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市级及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和协调区直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的科技管理工作。

(九)负责区级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指导相关单位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承担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优化科技体系建设和资源配置;统筹科技项目管理和平台建设。

    单位名称:保定市莲池区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7552526

    负责人:王红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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