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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8-22浏览次数:225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章,制定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协调全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协调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区、乡(镇、街道)两级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探索建立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机制;指导协调区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本区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行政服务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行政性收费;负责协调和监督管理区本级暂未划转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合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

(六)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构建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区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七)引导和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区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集、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区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中介服务进行规范和管理。

(九)指导和监督全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协调区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区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字综合、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对外宣传、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带班值班、印章管理、机要通信、标准化建设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局及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内控管理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教育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务服务股

负责组织拟定全区“放管服”改革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沟通协调区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各专题组、保障组统筹研究推进全区“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城、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系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承担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调整、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区级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对进驻部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推进全区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局技术性环节第三方办理工作机制;协调区行政审批局与区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区乡(镇、街道)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负责区级并指导乡(镇、街道)信用信息数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区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区场;承担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统筹推进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全区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建设全区政务平台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负责全区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管理;指导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

负责规范除行政许可之外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开全区统一的事项目录、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组织区级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区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对进驻部门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统一管理;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优化简化办理流程,推动公共服务便民化。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区“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并监督执行;承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参与综合性文件起草;对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法治考核工作。

负责拟定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负责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负责投诉受理、信访接待工作,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四)社会事务审批股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体育、卫生、计生、民政、人社、农业、畜牧、林业、旅游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五)经济事务审批股

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发改、财政、住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股权出质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

(六) 现场勘验股

负责建立和维护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库;负责对进入审批程序的项目进行实地勘验或组织、协调专家进行勘验。依据相关审批业务处(室)出具的踏勘或验收申请表(含勘验事项名称、勘验时间、内容及标准、是否需抽取专家等内容),进行现场勘验或组织、协调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踏勘、评审、验收;负责对需要现场勘验的审批事项确定勘验时间,调取专家及专业人员,组织联合勘验与协调;负责汇总整理勘验或专家评审意见并转交至相关审批业务处室;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

    单位名称: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

    办公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119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全年不变)

    联系方式:0312-5051307

    负责人:刘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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