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的建议;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区域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全区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区域经济调节政策的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布局;负责区级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安排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安排国家和省、市拨款的建设项目;规划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推动重点建设项目;按权限负责涉外项目管理工作。
(四)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对全区节能工作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五)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城镇化建设;负责地区经济合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
(六)做好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
(八)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九)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收费。
(十)指导区内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的工作。
(十一)组织落实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
(十二)落实国家粮食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上级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食糖、食盐等物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四)贯彻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五)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以及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涉及军事设施保护的有关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保密机要、信访、政务督办、电子政务、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卫等机关行政事务。承担建议提案的组织协调。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信息化规划、建设、安全和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考核、党群、老干部等工作。负责文件的审核及有关文件的起草、信息反馈等事务。
组织和参与协调有关规定的调研起草。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普法、行政应诉工作。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
(二)综合经济管理股
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编制,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社会事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宏观指导和协调体制改革工作,推动行业协调发展。负责全区政府固定资产项目的立项审批和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的初步审查和审批工作。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年度计划。按权限负责涉外项目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分析经济形势和物价形势。负责管理国家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贯彻执行。指导价格认证工作。
负责全区公用事业收费(价格)及经营性收费(价格)的管理。
(三)莲池区政府大项目办公室
统筹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谋划、指导、协调、推进全区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社会事业等重大项目;组织谋划、实施事关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建设项目;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计划;调度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并协调、督导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本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查、汇总、计划安排、巡查调度、进度汇总等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承担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全区财经工作的谋划、协调,负责委员会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
(四)能源资环管理股
落实市能源发展战略,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对全区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察工作。
分析全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规划,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五)粮食和物资储备综合办公室
负责落实国家、省有关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上级粮食流通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落实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负责粮食、食糖、食盐等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相关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国防动员和人防股
主要承担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以及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职责,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涉及军事设施保护的有关工作。
单位名称: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3115013
负责人:尤勇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