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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莲政函〔2023〕9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6-13浏览次数:353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古城保护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废止《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莲政函〔2023〕93号)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予以废止。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