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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4年度莲池区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公告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10-15浏览次数:3781

莲池区考生:

2024年度全国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现将证书领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机构

根据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

二、发放程序

证书发放分为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两种方式。

1.现场领取。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为考前审核,领取时需携带资料:(1)本人领取:身份证原件。(2)他人代领: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考试合格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财政部门需要保留登记、签字等领取记录,留存备查。

2.邮寄领取。证书邮寄为考生自愿申请。合格人员登录河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系统(rygl.hebcz.cn),点击左侧证书管理—证书申领菜单,填写相关信息。经财政部门复核确认相关信息后,以快递形式邮寄证书,邮费由合格人员自行负担。 

3.存档材料。已盖“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章的《水平评价类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合格人员登记表》)随同证书一同发放领取。请按照《填表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后,交个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中。

三、发放时间

2024年10月16日起2024年11月30日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放地点

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莲池区人民政府北院财政局四楼457房间领取。

联系电话:0312-3103850

    

附件1. 2024年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填表说明.doc

      2. 2024年保定初级合格人员名单(莲池区).xlsx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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