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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定理工学院扩建项目所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评估机构征集公告

信息来源:南大园乡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5-07-31浏览次数:321

保定理工学院扩建项目是打造南城高等教育的靓丽名片,为加快推进教育、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根据工作安排即将开展保定理工学院扩建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现邀请评估机构参与该项目征收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房屋及资产、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价格评估工作。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保定理工学院扩建项目。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征收工作结束。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范围:选定1家单位为该项目提供征收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房屋及资产、土地使用权价值的价格评估等工作。

征收范围内共涉及四宗国有土地,均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项目金额:根据国家计委、国家房地产管理局《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二、征集时间和选定方式

1.征集时间: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逾期申请不予受理。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的评估机构,作为本项目评估工作的参选评估机构。

2.选定方式:由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从参选评估机构中协商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如未能协商选定的,将通过抽签随机方式,选定其中一家,为本项目的评估机构。

三、申请人资质

自愿申请的评估机构,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法定的从业资格,具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资质、省级及以上国土部门备案的土地评估资质、省级及以上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地产估价三级及以上资质。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3.申请机构应独立完成评估工作,不得将评估工作转委托;

4.申请机构与征收人及被征收人等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关系。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申请资料递交

在规定的征集时间内需携带以下材料参选,若未携带相关材料,视为申请无效。

1.申请书;

2.申请机构的基本情况;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请机构资质证书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正一副,均须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以下邮箱:ndyxzhzf@163.com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莲池区南大园乡人民政府

地   址: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南大街1183号

联 系 人:裴蕾  

电   话:0312-2123615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