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南二环跨朝阳大街钢结构跨线桥工程拟审批公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莲池区分局2019年12月30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2065533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薛东路88号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南二环上跨朝阳大街钢结构跨线桥工程项目 | 起点:朝阳大街与南二环交口西侧 终点:南二环与利民路交口东侧 |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河北浩达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起点位于朝阳大街与南二环交口西侧,终点位于南二环与利民路交口,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项目总投资16174.50万元,环保投资115万元,总长度 936.689 米,其中桥梁长约 400.66 米,东、西两侧引道总长约 535 米。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保发改投资[ 2019 ] 718 ”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根据《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区 7 条主次干路道路整治提升工程、南二环上跨朝阳大街钢结构跨线桥工程、 5 条道路维修工程建设项目不需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说明》,本项目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使用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根据《保定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南二环上跨朝阳大街钢结构跨线桥规划方案的意见》,本项目对缓解南二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通行压力起到积极作用,同意该规划方案;本项目在设计时征求了发改、国土、规划等部门的意见,以上部门均同意项目实施。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由现有排水系统排放;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作为降尘用水。施工期土方开挖、回填、物料运输、堆放扬尘、路面铺装沥青烟,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沥青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裸露土方和场地覆盖、运输车辆覆盖、定期洒水等措施,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 1标准。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设备等措施,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 - 2011 )表 1 标准。弃土、弃渣及灌桩产生的弃渣由施工单位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地面径流经雨水管道排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车辆废气通过道路两侧绿化、道路定期清扫、洒水,减少交通扬尘、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噪声通过合理规划道路两侧建筑,加强车辆管理,避免超速,加强路面维护,敏感点安装隔声窗,两侧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 2008)相关标准;营运期固体废物中果皮、纸屑等固废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扫,道路两侧设置垃圾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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