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保定市飞翔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拟审批公示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莲池区分局2019年12月31日拟进行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2065533
通讯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薛东路88号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保定市飞翔汽车维修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保定市莲池区西百楼工业开发路15号现有厂区内, | 保定市飞翔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贵州浩阳新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扩建项目位于保定市莲池区西百楼工业开发路15号现有厂区内,厂区东侧为企业库房,南侧隔小路为康平医药库房和保北医药库房,西侧为康平医药库房,北侧为十七中学操场。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150m 柴楼村散户。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在现有厂区新建一座烤漆房。扩建完成后主要设备为:举升机、四轮定位仪、接油机、扒胎机、动平衡机、二保焊机、烤漆房、大梁校正仪、机油抽油机、电脑检测仪。主要原辅料为:油性清漆、油性面漆、油性底漆、腻子、稀释剂、焊丝、机油等。扩建项目完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为:年接待烤漆车辆400辆、修理车辆1000辆。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 一、水环境影响 扩建完成后,厂区无生产废水产生;厂区不设食宿,不设洗车房,生活废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集中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并满足保定市溪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烤漆废气经过滤棉过滤+1套“UV光氧催化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无组织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干式打磨,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工序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漆渣、废过滤棉、废三滤、废油、废油桶、废漆桶、废棉丝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干式打磨工序产生的除尘灰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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