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中石化复兴路加油站项目拟审批公示
保定市莲池区行政审批局拟进行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复兴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5051307
通讯地址:保定市裕华东路莲池区双创基地南侧
邮 编:071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复兴加油站项目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复兴路南东三环西约300米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保定石油分公司 | 河北安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保定市莲池区复兴路南东三环西约300米,其东侧为未来花郡小区,南侧为公交场站,西侧为文博街,隔路为东湖天地小区,北侧为复兴路。项目附近无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等环境敏感点,选址从环保角度可行。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5765m2,主要建设内容为:油罐区、加油罩棚等主体工程及站房等辅助设施。主要设备有:地埋式双层汽油、柴油储罐、加油机、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储油油气回收系统等。项目建成后年销售汽油4000吨、柴油1000吨。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 一、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活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保定市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银定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分别通过卸油、储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1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站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液阻、密闭性、气液比等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关要求。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垫,机动车严格管理,采取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后,北、西站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要求,其他站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泥产生后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收集处置,不在站内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