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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12-07浏览次数:139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保定市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预计2020年12月7日起,受北风影响,我市空气质量逐步改善,污染过程基本结束。经市政府批准,于12月7日16时解除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措施。
请于12月8日15时前,将本单位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及时报送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联系电话:5917767 邮箱:bsqhbj@sina.com
保定市莲池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