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保定市莲池区财政局2021年老旧小区中央资金分配情况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6-21浏览次数:2061

依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乡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分配情况公开如下:

根据上级文件,下达我区中央直达资金338万元,其中238万元用于我区老旧小区改造。100万元用于公租房保障和城市棚改。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