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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3-20浏览次数:2889


2023年,莲池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跟新形势下全面依法治区新任务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求,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主线,充分发挥法治的服务和保障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奋力打造京雄保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全面建设现代化品质莲池、法治莲池、幸福莲池。

一、强化服务保障,持续优化法治环境


一是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以为企业和群众便捷高效办好“一件事”为标准,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推行一窗受理,实现窗口“无差别受理”。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梳理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二是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度。设立企业开办专区,提供全流程电子化“秒批”服务,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通过“冀时办”“云窗办照”APP、河北省企业开办“一窗通”等网络平台,实现“网上审批一次不用跑”和“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2023年,全区新增市场主体17844家,同比增长12.18%,全区市场主体总量达到91921家。

三是推进乡镇、村基层政务服务平台规范运行。对照标准要求,进一步规范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构建方便快捷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推行免费帮办代办、上门服务等便民举措,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

四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真正做到“一切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审批”

五是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实现网上可办率100%。

六是依法开展法律援助。2023年,共接受各种法律咨询 610次,为居民群众处理法律问题55件,参与全区重大信访专案 3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49件,完成省定民生工程任务数的 141.9%,有效地发挥了法律服务职能。

二、强化制度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严格审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按照《莲池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同时,严格落实《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由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先后完成了《莲池区乡镇和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咨询导办服务外包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莲池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保定银行总部入驻莲池区支持政策的方案》《清控科创(保定)创新基地项目投资协议》《清控科创(保定)创新基地一期专项产业扶持基金合作协议》等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了区政府重大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是严格把关,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优秀律师团队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上征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在重大任务前由法律顾问前期跟进,提出合法化建议,规范依法行政,杜绝违法行政。为全区252个村(社区)聘请法律顾问,为居民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在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列席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两个列席”工作向乡镇、街道延伸。

三是严格审定,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制定《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印发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区政府办公室批转的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提出使用专用文号的建议。

三、强化执法监管,促进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落实,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通过“三个清单”强化事前监督和事中事后监督,将检查发现问题以“交办卡”的形式点对点发到各单位,确保整改效果。

二是持续开展温度执法提升活动。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基础上,设定“容错空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以“有温度的执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2023年5月份以换发执法单位罚没许可证为契机,重新对执法单位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进行梳理,保障了各行政执法单位合理、合法、合规开展行政执法活动。

四是加大执法队伍教育培训。依托“天政法治”教育系统对区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执法人员公共法律30课时和专业法律30课时学习,2023年全区共参与培训执法人员1230人。

五是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下发《关于规范莲池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明确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制定《莲池区政府出庭应诉值班表》,确保“逢案必出”。2023年,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107次,有效化解了“告官不见官”的困境。

四、强化权力制约,开展科学有效监督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3年我区共接到区人大建议70件、区政协提案130件,按时办结率、答复函规范化率、走访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建立健全重点案件跟踪制度,积极加强与审判部门的沟通协调,促进案件纠纷得到妥善解决。2023年,办理行政诉讼案件393件,有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是完善社会监督。聚焦“群众好办事”工作目标,利用人民网、“12345”市长热线等方式充分听取百姓呼声,直击民生堵点、痛点,解决群众各类诉求。

五、强化基层治理,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全力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建立了区乡村三级排查网络,实行日排查、周调度、月汇总和信息预警预报机制2023年,全区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20件,共调处矛盾纠纷211件,调处率97%。

二是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定下发《关于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社会矛盾风险防控的工作方案》,按照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的方法,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平台建设,设立了区人民调解中心,整合律师、鉴定、人民调解员、人民法官等力量,统一受理区域内的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以及移送委托的跨乡镇(街道)和跨行业领域的民间纠纷等。

六、强化体系构建,提升依法处突水平

是修订应急预案。按照规范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进行了应急预案修订,确保了工作质效。二是建立协同机制。推进应急救援信息共享,建立了全区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救援合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三是备足物资储备。年内财政拨付30万元物资储备款,购置了排涝泵、水带、吸水膨胀袋等防汛物资,确保了安全度汛四是成立救援队伍。组建专业救援队伍8个175人,半专业救援队伍5个100人,各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47个555人,保证了有灾情拉得出用得上保得住。五是加强实战演练。2023年,我区先后在五尧乡、焦庄、南关办、东金庄乡、重点企业等单位开展了涉及危化、消防、燃气安全、防汛等多方面的应急演练22次,参演人员2200人,达到了锻炼队伍、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的目的。六是突出科技赋能。建立智慧型多功能应急消防救援站159个,弥补了消防力量不足的问题。

七、强化引导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一是提升法治思维。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制定学法计划,让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压实普法责任。印发《2023年全区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印发莲池区法宣办关于做好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

三是坚持活动引领。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法律十进”安全教育日、知识产权、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普法宣传活动85场,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25760份,条幅408条,接待咨询人数1700人次,化解法律问题416个开通莲池区智慧普法二维码和法治莲池公众号,为广大群众提供24小时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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