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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市级抽检餐饮具监督抽检,涉及我区11家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保定市莲池区剑桥帕克湾幼儿园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4月1日,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翔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保定市莲池区剑桥帕克湾幼儿园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餐饮具大铁盆(检验报告编号:2022B00999)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当罚[2022]2-202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忘记将餐饮具放进餐饮具消毒柜里进行消毒所致。整改情况:对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二、保定市华斯餐饮有限公司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2月18日,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天山食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保定市华斯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BDSP20220100163)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当罚[2022]2-4012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消毒餐具摆放数量过多,导致餐具消毒穿透力差。整改情况:对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三、保定市莲池区福贝尔幼儿园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3月31日,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翔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保定市莲池区福贝尔幼儿园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消毒餐具(盆子)(检验报告编号:2022B01004)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当罚[2022]2-4060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消毒餐具摆放过于密集,导致餐具消毒穿透力差。整改情况:对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四、保定市莲池区淀西村小吃店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5月14日,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东淼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保定市莲池区淀西村小吃店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餐饮具汤碗(密胺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843)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当罚[2022]15-5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忘记将餐饮具放进餐饮具消毒柜里进行消毒所致。整改情况:对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五、保定市莲池区媛铭餐厅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5月13日,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东淼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保定市莲池区媛铭餐厅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餐饮具一楼水杯(密胺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837)和二楼水杯(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838)和汤勺(密胺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836)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当罚[2022]15-2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消毒餐具摆放数量过多,导致餐具消毒穿透力差。整改情况:对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六、保定市莲池区来品餐厅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5月13日,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东淼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保定市莲池区来品餐厅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餐饮具圆碗(陶瓷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823)和方盘(陶瓷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822)和船盘(陶瓷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821)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当罚[2022]15-6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消毒餐具摆放数量过多,导致餐具消毒穿透力差。整改情况:对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七、保定筷乐家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5月12日,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东淼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保定筷乐家园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餐饮具筷子(密胺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793)和骨碟(陶瓷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792)和口杯(陶瓷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791)和勺子(陶瓷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789)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八、保定市北市区程皓肥羊城饭店锦观城分店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5月12日,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东淼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保定市北市区程皓肥羊城饭店锦观城分店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餐饮具一尺二月光盘(陶瓷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759)和一尺方盘(陶瓷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758)和九寸圆盘(陶瓷复用餐饮具)(检验报告编号:M2022SPJC02757)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当罚[2022]15-7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消毒餐具摆放数量过多,导致餐具消毒穿透力差。整改情况:对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九、保定市莲池区直隶小厨餐饮店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3月30日,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河北卓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保定市莲池区直隶小厨餐饮店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餐饮具凉菜盘(检验报告编号:HBZRSP122201078)和热菜盘(检验报告编号:HBZRSP122201077)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当罚[2022]2-1001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消毒餐具摆放数量过多,导致餐具消毒穿透力差。整改情况:对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十、保定市新市区午德斋菜馆第二分店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月23日,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卓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保定市保定市新市区午德斋菜馆第二分店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罩饼碗(检验报告编号:HBZRSP122201058)和瓜子盘(检验报告编号:HBZRSP122201056)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当罚[2022]2-4009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消毒餐具摆放数量过多,导致餐具消毒穿透力差。整改情况:对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十一、保定市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餐饮具核查处置情况(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1月24日,保定市莲池区市场
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卓润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保定市保定市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八寸圆盘(检验报告编号:HBZRSP122201061)和茶杯(检验报告编号:HBZRSP122201060)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当罚[2022]2-1002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人为操作不当。由于人为操作不当,消毒餐具摆放数量过多,导致餐具消毒穿透力差。整改情况:对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