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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批次核查处置情况通告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10-27浏览次数:1573
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对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河北保百集团保定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超市分公司销售的阳光生姜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
(1)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阳光生姜,被抽样单位名称:河北保百集团保定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超市分公司,不合格项目: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核查处置情况
2022年8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了编号为AAC715022AAF6080503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经调查,河北保百集团保定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超市分公司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记录、合格证明文件;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快检报告单,索证索票齐全,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