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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1-28浏览次数:1717

    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10日,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共向我区交办整改问题197个,整改完成197个。其中,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156件,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110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督察组进驻期间通过40号转办单交办我区整改问题41个,其中监察组问题9个,执法组问题32个,截至目前,均已完成整改。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专项调度部署问题核查整改工作,要求各乡、街道和各有关单位以整改上级交办的问题为抓手,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交办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严格程序,高效整改

    第一时间印发《莲池区关于第二轮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莲字[2020]9号),成立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点位具体问题由乡、街道包联区领导总牵头负责整改,行业领域共性问题由分管区领导牵头负责整改,各单位、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强化问题整改,强化症结剖析,确保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强化一线督导检查力度,严格盯促有关单位按时整改到位,确保问题不反弹。对整改完成的问题,严格按照市整改办《验收销号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验收销号工作,并经三级签字后报备市整改办。

    三、举一反三,长效管控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扎实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追溯本源。在即时巩固具体点位问题整改成果的同时,挖掘精准施治、精细管控潜力,以整改为抓手,正确处理眼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的关系,统筹抓、系统抓,举一反三,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及时解决社会关切、群众关注、媒体聚焦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持续改善辖区总体环境质量,普惠民生福祉。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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