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莲池区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编制计划
为切实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增强精准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带动和扶持贫困户稳定增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编制计划。
一、2020年莲池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2020年莲池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11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万元,区本级扶贫资金110万元,总计429万元。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促进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2018、2019年的扶贫项目经验,不断提升扶贫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坚实产业基础。全区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66户134人,涉及6乡(镇)29个村(全部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老、病、残疾人员为主,基本上没有劳动能力。采用扶贫专项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按照协议约定,取得资产收益用于扶贫,防止贫困户返贫。
三、资金安排
(一)安排资产收益扶贫项目428.7万元。
按照《保定市财政局 保定市农业局 保定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保财农【2018】15号)文件要求,严选合作对象。初步选定合作对象后,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实施资产收益扶贫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区农业农村局与区扶贫办、区审计局、区财政局按照规定程序,联合认定扶贫专项资金投入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实施。收益用于贫困户增收,收益资金实施动态调整。根据往年资产收益项目情况预计,年收益资金为本金的12%,带动贫困人口60户110人,户均增收约4000元。在资金权属方面,结合我区实际,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资产的所有权归区政府所有,收益用于扶贫支出。有贫困户的村集体管理能力较弱,建议该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代管。
(二)安排教育扶贫项目资金0.3万元。
2019秋季学期雨露计划项目和2020年春季学期的雨露计划项目,预计涉及资金0.3万元,救助贫困学生2人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项目扶贫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中的重要性,把项目扶贫摆在脱贫攻坚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项目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广泛宣传引导。在享受项目扶贫的村通过公告栏等方式加强宣传,及时总结发展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大力宣传发展项目扶贫的政策举措和行动成效,积极调动各方参与发展项目扶贫,营造发展产业扶贫的浓厚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莲池区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