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定市莲池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现对保定市莲池区辖区内的烟草制品零售点总量及各行政村零售点数量、可增加数量进行公示。
附件:保定市莲池区烟草专卖局辖区内行政村零售点数量及后续可增加数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