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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区政府办主要职责和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 2024-02-08 09:40:57  信息发布人: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落实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它重要文稿。

(三)根据区政府领导意见,对有关事项进行协调,对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决定。

(四)研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保定工业园区管委会,保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保定古城保护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五)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保定工业园区管委会,保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保定古城保护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文件。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保定工业园区管委会、保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保定古城保护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单位各部门对区政府决定事项及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组织好专项督查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协调上报。

(八)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安排和工作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提出建议。

(九)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

(十)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和全区政府系统机关电子政务工作。

(十一)负责区政府的行政事务和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的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印信管理和保密工作。

(十三)承担区政府政策研究职责,区机关事务行政管理职责,区政府外事工作职责,区地方志编纂工作职责。

(十四)负责受理通过市长专线、短信平台、群众热线对全区政府系统损害行政效能建设、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投诉。对投诉事项按程序办理并进行跟踪回馈。

(十五)承办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一)秘书股

办理办公室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大院信访,区政府及办公室来文来电处理、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府领导调研、重要活动及有关会议的安排和组织服务工作。负责重要领导来区接待和服务工作。协调办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工作。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批示意见。负责检查、抽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保定工业园区管委会,保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保定古城保护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的值班情况。负责紧急重要事项的协调上报。联系区委办公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

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负责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区长碰头会议和区政府党组会议的具体组织、记录、纪要整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新闻媒体信息的收集、筛选,编发信息刊物。负责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政务信息。指导全区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对全区社会、经济方面重大、热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撰写调研材料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行政股

负责办公室人事财务管理、后勤保障以及机关内部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四)信息公开技术股

负责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政府系统部门电子政务应用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办公自动化、计算机网络的维护管理工作。为区政府办公室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维护,办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的收集、整理、审核及上传工作。联系政府办公室综合股按照工作权限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机要文书股

负责上级文件的收发、登记、呈送、传阅、催办、回收、清退、立卷、归档和查阅工作。负责政府领导批件、电子信箱及交办事项的办理、回馈。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章、介绍信的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区政府机要收发、内部资料、刊物的订阅、分发、借阅工作。负责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公文的编号、存档工作。

(六)区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区地方志编纂的规定、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和协调监督。制定区志的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负责区志各专业志的编写、审定工作。组织整理旧志,收集、整理各种地情和地方志资料。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地方志编纂业务培训。

(七)区政府督查室

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督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保定工业园区管委会、保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保定古城保护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单位、各部门对市、区政府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事项、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市、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落实情况。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保定工业园区管委会、保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保定古城保护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的政务督查工作。负责领导临时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及情况反馈。负责对全区特别是市容市貌的工作效果进行督促检查。

(八)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和综合督导检查;负责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重大决策部署的上传下达;负责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交办工作、环境信访举报案件的转办及督查整改,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建议;负责编发督查工作简报;负责沟通协调上级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机构事宜。

(九)提案和热线管理股

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保定工业园区管委会、保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保定古城保护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的承办工作。联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负责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区政府任免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等有关事宜。代表区政府受理通过区长专线电话和短信平台反映的问题和投诉。对诉求事项按程序办理并跟踪反馈,其办理情况整理汇总后报区政府领导阅处。办理市政府市长专线管理处(961890群众服务热线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外事股

负责重大外事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涉外事项,办理重大外事事宜及涉外管理工作。负责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单位名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3103825

    负责人:陈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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