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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保定市莲池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19 15:44:00       信息发布人:区发展和改革局  

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

保定市莲池区财政局

关于发布《保定市莲池区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直有关部门及单位:

    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收费政策。截止2021年3月15日,对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进行全面梳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保定市莲池区本级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件同时通过莲池区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凡未列入《收费标准清单》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标准发生变化时,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将依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及时动态调整并发布。

 

    附件:保定市莲池区本级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

 

 保定市莲池区发展和改革局   保定市莲池区财政局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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