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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南大街892号西侧工地负责人张某拆除建筑物未采取防尘措施
发布时间: 2023-04-22 14:51:49  信息发布人: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2023年03月21日上午9时25分,保定市莲池区南关街道办事处办事处行政执法人员对莲池南大街进行巡查,发现莲池南大街892号西侧张某某正在拆除建筑物,但在施工过程中未采取防尘措施,当即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要求其立即整改。2023年03月24日上午10时再次到莲池南大街巡查,发现其任未按照要求整改,违反了《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并对张某处以伍仟元整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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