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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庄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3-27 08:58:59  信息发布人: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杨庄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自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以来,我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为重任,以促进全乡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依法行政为目标,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高度重视,全面启动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积极动员。一直以来,我乡党委、政府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全乡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制定了法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我乡年度目标考评,为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了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法律知识学习和普及活动的管理、指导,明确职责,我乡及时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为组长,各包联村(社区) 科级干部为成员,具体负责法治建设工作,动员各村(社区)齐抓共管。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当前各项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同时,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研究并解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三是措施得力,保障到位。我乡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以来,经费方面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法制宣传、法治政府广场建设等法治建设工作中累计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极大的促进了我乡的法治建设工作。

二、结合实际,我乡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把法治建设与解决实际问题有机结合,确定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围绕法治建设工作,我们以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为出发点,以构建和谐杨庄为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教育。结合全乡信访稳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社会治安等部门,多层次、全方位的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有效的增强了广大群众自我权益保障意识,为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把法治建设与“法律九进”工作有机结合,多层次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开展法治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

(一)我乡领导干部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学法、懂法、提素质的工作思路,以转变工作作风为重要抓手,认真开展“机关领导干部学法活动”,采取定期、不定期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加强法律知识学习。

(二)对全乡村(社区)干部、网格员、针对农村(社区)实用法律法规法治培训,结合新农村建设开展法治建设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农村反邪教警示教育资料,有效促进了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在全乡组织刷写各类法制宣传及平安创建标语100余条,各村安装高音广播平安创建和法制政府宜传,发放各种普法资料万余份。通过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强化宣传效果,全乡上下形成了浓厚的法制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提升。

三是我们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民主管理”的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模式,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在全乡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依托级法律顾问,合理的整合现有资源。一是进一步加大村法制公开栏的实际作用,做到定期公开村务、财务;二是在村图书室建立法治一角方便广大村民自行参阅和学习法律知识:三是每年组织对农村干部进行培训。同时,要求村干部率先垂范,争当本村的法律明白人。宣传和引导广大群众学习、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注重基层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职能,为全乡经济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四是把法治建设与不同阶段社会热点问题相结合,有效解决各类突出矛盾。我乡围绕不同阶段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针对征地拆迁、安全生产、校园安全、食品安全、防火禁烧、反邪教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校园”、“诚信守法企业”、“法律进乡村”等活动。把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深入基层使广大群众提高了“法在身边”、“与法同行”的意识,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思路

开展法治建设工作期间,我乡积极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治建设任务全面展开,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建设的宜传氛围不够浓,普法学习对象发展不平衡,教育宜传形式比较单一。

二是普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活动开展受客观条件制约,有时紧时松现象。

针对以上情况,我乡计划明年下一步将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保持经常性。及时总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验,全面总结经验教训,理清工作思路,为后期法治建设工作奠定良好基础,继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形式多途径宣传,使广大群众通过不同渠道接受普法教育。

二是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转变工作作风。使每一名干部都牢记服务宗旨,自觉加大普及力度,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普法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广泛深入到乡村、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现场讲法,以案说法,掀起全乡学法、用法高潮,扩大法律知识普及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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