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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知悦行托管中心(李媛媛) 违反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规定案
发布时间: 2024-01-11 10:08:10  信息发布人: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2023年1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采购食品、食品相关产品未登记食品、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登记台账,我局对其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要求其限期改正。2023年11月15日对该单位再次检查发现该单位采购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仍未登记食品、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登记台账此案经主管领导批准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2023年11月16日我局就当事人涉嫌违反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规定一案进行了询问,经调查得知:由于当事人工作忙、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未认识到食品进货查验登记台账的重要性,造成了我局执法人员在2023年11月15日对该单位再次检查发现该单位采购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仍未登记食品、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登记台账,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违反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未如实记录采购台账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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