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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里街道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 2023-09-08 19:09:03  信息发布人: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序号

事项

名称

事项

用途

设定依据

索证

部门

出具

部门

备注

法律

法规

国务院决定

规章等程序性规定

1

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告知承诺制办理)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工伤保险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018年12月29日修正)第三

十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

办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2〕11

号)第七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2

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证明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86号)第十条


《河北省乡村医生执业

注册管理办法》第七条

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乡镇卫生院


3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条例》

(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五条



省、市、县教育部门

申请人工作单位或所在地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

府)、公安派出所


4

因不可抗拒原因休学证明

适龄儿童、少年因

不可抗拒原因需要

延缓入学或者休学

审批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办法》第九条

 


《河北省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试行)》(2017

年9月1日实施)第十六条

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民政部门、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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