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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 2023-11-09 08:21:30  信息发布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河北大学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9月26日,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委托河北德诺商品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河北大学使用的餐饮具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属于使用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

依据以上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保莲市监当罚[2023]2-502号。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原因排查:过程操作不严。由于操作流程不规范,冲洗环节不到位,导致餐盘洗涤剂残留指标检测不合格。整改情况:对消毒人员进行了培训和严格要求,加强了对餐饮具消毒的管控措施,并对使用的餐饮具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为合格。

二、莲池区史小元小吃店的油条核查处置情况

(一)2023年6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领取了莲池区史小元小吃店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报告(编号NO:BDSP20230100146),检验报告显示,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5月18日通过网抽平台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网)对当事人制售的油条进行监督检验抽样,并委托保定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进行检验,检验报告显示,该产品铝的残留量不符合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对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

(二)核查处置情况。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属于生产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以上规定,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做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1640元。

2、罚款75000元,两项合计76640元。

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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