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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4-14 16:04:10  信息发布人:区消防大队  浏览次数:

    政策文件链接:保定市莲池区消防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近日区政府印发了《保定市莲池区消防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办法》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冀政办〔2013〕19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冀政办字〔2018〕26号)精神,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促进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大队代拟起草了《保定市莲池区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经区委、区政府审定同意,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七条,概括来讲从五个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考核对象,为各乡镇(街道)和区消委会成员单位。

二是明确实施主体,在区政府领导下,由区消委会牵头具体实施。

三是明确考核内容,以现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文件、市政府文件、区政府文件以及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签定的消防工作责任书为依据,包括火灾预防、消防安全基础、消防安全责任三部分。

四是明确考核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走访、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

五是明确考核等级,考核实行百分制评分,逐项扣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一般、不合格4个等级。

三、出台意义

当前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但有些乡办和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仍较为突出。因此,制定实施《办法》,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各级各部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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