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4-01-30 19:15:22 信息发布人: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业务项目,本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坚持“应公开、尽公开”,把政务公开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过程,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网行政执法板块、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公示执法事项和执法信息、执法流程等内容。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公开法律援助申请、司法鉴定咨询等14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及流程等便民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业务流程。2023年莲池区司法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调整更新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机构职能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正面宣传引导作用,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备案登记制度,认真履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2023年我局法治莲池公众号共发布信息203期,关注度达到1997人。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原则,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以及是否涉密,由分管领导、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逐级审查进行把关,保证信息公开的准确、安全,避免出现信息发布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同时,各股室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二是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根据“三定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的信息公开工作局面。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信息推送、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推进。二是结合职能,加大宣传力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司法行政普法宣传职能,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塑造信息公开良好氛围,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管用实用的信息。三是拓展渠道,多形式做好信息公开。发挥好“法治莲池”微信公众号作为我局政务公开平台的积极作用,针对社会关注热点和业务工作重点,全面、准确、及时发布信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保定市莲池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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