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时间: 2024-01-31 17:10:41 信息发布人: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指示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lianchi.gov.cn)公开主动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公开“行政处罚”169件,与去年相比减少16件,处理决定169件;公开“行政强制”27件,与去年相比减少3件,处理决定27件;公开“管理服务事项”3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业务流程。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及时在区政府网站调整更新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机构职能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正面宣传引导作用,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备案登记制度,认真履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和“涉密的不公开、公开的不涉密”原则,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以及是否涉密进行把关,避免出现信息发布泄密、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量不够;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一是不断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丰富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增加信息发布量,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二是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借鉴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围绕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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