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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1 17:12:58  信息发布人: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莲池区财政局始终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和区政府对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立足我区财政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谋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得到加强,公开渠道进一步扩展,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方面。财政局依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有关要求,结合区财政局实际,依法依规公开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财政资金、行政权力运行、财政预决算等工作信息,加大对财政直达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等事项的公开力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接收、登记、办理工作,确保当面、信函、网络申请受理渠道和咨询电话畅通。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性审查程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工作,持续优化依申请工作流程,拓展接收渠道。属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流程签办。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建立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充分贯彻执行相关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公开准确,不泄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设置,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检索、下载、数据互联互通等功能。以共性基础性信息为主,调整完善专栏分类并规范公开法定内容,集中发布的政府信息与网站其他栏目内容保持一致。实现政府信息同步发布、办事服务同质同效。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方面。2023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强化信息监督管理、政策解读回应、互动交流服务等,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服务流程,提升重要民生政策、重点资金直达的知晓率,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财政工作的满意度和监督建议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局信息中心负责做好门户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网站稳定运行。一是积极参与区政府举办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班,提升业务水平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效开展。二是针对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以条目式细化问题清单,对标补短,持续抓好整改提升。三是通过了解社会公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满意度,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和重视逐渐提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巩固信息公开成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保定市莲池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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