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12-30浏览次数:3189
政策文件链接:《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古城保护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2024年8月31日前制定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凡宣布废止和失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予以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修改后的内容执行。
附件:1.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