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海潮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6-29浏览次数:880
2022年3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河北农大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冷06号门脸进行检查时发现,保定市海潮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当场对保定市海潮商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保莲市监责改【2022】24-3号和当场处罚决定书保莲市监当罚【2022】24-3号限期予以改正,2022年4月20日我局再次对该公司进行检查该公司仍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2022年4月20日此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从今年3月份至2022年4月20日一直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