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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古城自行车商店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8-12浏览次数:861

2021年12月31日,我局接到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保定市古城自行车商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神州行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棒途”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情况通知单及检验报告〔编号:WCJ2021-2767〕,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已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该检测报告,截止到最后复检期限,当事人并未提出复检。2022年1月17日,此案立案调查,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保定市西大街自行车市场的保定市古城自行车商店现场检查,发现西大街自行车市场因保定市“古城保护更新项目”已被整体清退搬离,现场拨打受检单位联系人电话提示已停机,案件暂时无法进行,我局于当日中止了案件调查,2022年5月26日,当事人的委托人主动和我局取得联系称已于2021年12月30日收到检测报告和抽检结果通知书,现准备处理销售不合格产品一事,当日此案恢复调查。

经查:当事人经销的TDT-171Z型“棒途”牌电动自行车共进货4台,抽检时第三方抽检单位购买了2辆全部带走用于抽检和备样,抽检后剩余2辆已销售完,该批次电动自行车每台进价1372元,标价每台1499元,货值共计5996元,获利508元。截止此案调查证据终止,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商品的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货款收据以及该批次产品的销售票据等证明。当事人对以上事实供认不讳


保定市古城自行车商店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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