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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万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8-12浏览次数:898

2021年11月10日,根据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保定市万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恒昌华泰塑胶公司生产的“恒昌”牌PVC-U排水管材和标称河北荣盛线缆有限公司生产的2×1.5防水线进行了质量检测,2022年1月14日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以上两种产品检验报告〔编号:TXZJ/QJ20211110206、TXZJ/JD20211110259〕,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排水管不合格项目为密度,防水线不合格项目为标识和导体电阻。我局于2022年1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结果告知书(编号:保莲市监检鉴结2022-8-4号)和这两种产品的检验报告,截止到15日的复检期限,当事人并未提出复检申请。2022年2月11日,此案立案调查,当日我局执法人员到位于保定市莲池区利民路256号现场检查,发现门店已关门。现场拨通抽样单登记的联系电话,答复目前因为去外地谈业务后因疫情被封控在当地,目前无法前来接受调查和提供材料,当事人表示回保定市符合疫情防控政策后会第一时间前去处理此事,案件暂时无法调查,我局于当日中止了案件调查。2022年4月29日,当事人与我局取得联系,称回保定市后按规定居家隔离已经结束可以前来接受调查询问,当日恢复了案件调查。2022年4月29日,我局对不合格的“恒昌”牌PVC-U排水管5米和规格2×1.5防水线5米进行了扣押。

经查:当事人经销的“恒昌”牌规格PVC-U排水管共进货24米,进价每米3.7元,标价每米6元,销售了19米,货值144元,获利43.7元,抽样时封存备样5米;规格2×1.5的防水线共进货285米,进价每米1.7元,标价每米4元,共销售了280米,货值1140元,获利644元,抽检时封存备样5米。截止此案调查证据终止,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商品的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货款收据以及该批次产品的销售票据等证明。当事人对以上事实和违法经营数额供认不讳


保定市万亚商贸有限公司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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