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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晟成农资供销有限公司健苗分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8-12浏览次数:861

2021年11月10日,根据保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保定市晟成农资供销有限公司健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山东友邦肥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友邦”牌总养分≥42%14-6-22纯硫基型复合肥料进行了质量检测,2022年1月14日收到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TXZJ/HG20211110188〕,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2022年1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测结果告知书(编号:保莲市监检鉴结2022-8-1号)和检验报告〔编号:TXZJ/HG20211110188〕,截止到目前已过15日的复检期限,当事人并未提出复检申请。2022年2月 11日,此案立案调查。2022年2月14日,我局对抽检时封存的备样1公斤不合格“友邦”牌总养分≥42%14-6-22纯硫基型复合肥料进行了扣押。

经查:当事人经销的“友邦”牌总养分≥42%14-6-22纯硫基复合肥料共进货8袋,每袋40公斤,每公斤进价3.65元,标价每公斤4元,货值共计1280元,当事人销售了1公斤(抽检取样),销售款5元,获利1.35元,封存样品1公斤,剩余复合肥料在抽检后已经自用没有库存。截止此案调查证据终止,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商品的有供货单位合法签章的供货清单、货款收据以及该批次产品的销售票据等证明。当事人对以上事实和违法经营数额供认不讳


保定市晟成农资供销有限公司健苗分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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