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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隆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房地产广告中含升值或者投资回报承诺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8-14浏览次数:814

2022年2月15日,接电话举报,保定隆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455号的信誉楼百货入口处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活动。我局执法人员到场检查发现,现场有保定隆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正在向群众发放“未来金融港”楼盘广告宣传单,广告宣传单内容印有“打造东湖全新商业名片、万象繁华、学府金铺、全城争藏、千亿磅礴、未来钱景势不可挡”字样;当事人房地产广告内容有升值或承诺回报的违法广告行为。 2022年2月15日经主管领导批准予以立案。

经查,保定隆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967号,其开发的 “未来金融港”楼盘项目20161017日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当事人员工自2022年1月1日至2月15日在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455号信誉楼百货入口处从事 “未来金融港”楼盘房地产广告宣传活动,在房地产广告宣传活动中楼盘广告内容有违法广告,于2022年2月15日被本局依法查获。至查获时,当事人已向群众发放楼盘“未来金融港”广告宣传单2000份,库存剩余18000份,合计20000份,楼盘广告宣传单制作费用15000元。

保定隆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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