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anchi1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行政执法公示 >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事后公示
保定莲池区贵达烟酒店经营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8-14浏览次数:850



    2022年6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保定市莲池区李庄街32号门脸的保定莲池区贵达烟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其经营的酒(贵州茅台、国窖、板城老窖)未注明商品的计价;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2022年6月15日经主管领导批准予以立案;经查,保定莲池区贵达烟酒店自2022年6月10日至6月15日,其经营的酒(贵州茅台、国窖、板城老窖)没有按规定注明商品的计价,期间没有对该酒进行销售。


保定莲池区贵达烟酒店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中路789号 邮编:071000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