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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慈悦大药房未按规定对其购销人员建立培训档案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8-24浏览次数:811

我局执法人员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到保定慈悦大药房检

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建立培训档案。发现问题后下达了《保

定市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保定市莲池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

对问题进行整改,并给予警告处罚。2022 年 4 月 21 日我局执

法人员再次对保定慈悦大药房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仍未建立

培训档案。2022 年 4 月 21 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

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开始至查获时未按规定建立

培训档案。

保定慈悦大药房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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