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花之程小饭桌(陶洁)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8-29浏览次数:838
2022年3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保定市莲池区韩庄乡任庄小区东楼13号保定市莲池区花之程小饭桌检查发现该当事人不能出示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当事人称已损坏丢失,未保存。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2022年3月4日经主管局长批准,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2022年3月9日,我局就当事人未将张贴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保持至下次日常监督检查一案进行了询问,2022年3月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要求当事人出示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时,当事人称检查结果记录表被孩子撕毁,已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