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兰梅中医诊所从未备案的经营企业购进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8-30浏览次数:920
2022年5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李兰梅中医诊所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的医疗器械咳嗽灸,注册人、生产企业:武汉国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场不能提供供货单位的《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给予其警告的处罚。2022年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李兰梅中医诊所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的医疗器械镇痛灸,注册人、生产企业:武汉国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场仍不能提供供货单位的《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2022年5月27日经主管领导批准,予以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使用的镇痛灸和咳嗽灸,是当事人自行从没有经营资质的企业购进的,且未索要供货单位的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