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衡坤食品综合商店(祁新元)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04-24浏览次数:868
2022年4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保定市莲池区红旗大街275号保定市莲池区衡坤食品综合商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未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当场处罚决定书。2022年5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保定市莲池区红旗大街275号保定市莲池区衡坤食品综合商店监督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仍然未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我局东金庄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所执法人员于2022年5月26日对此案进行案件登记,同日,报请主管副局长批准予以立案。
经查明,当事人在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红旗大街275号自2019年2月28日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活动至2022年5月26日,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