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刘少朋小吃店吃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信息来源:本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1-30浏览次数:854
2023年11月6日,本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254-1号门脸保定市莲池区刘少朋小吃店检查时发现,该店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2023年11月14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仍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从事小摊点热食类食品制售,自今年8月20日开始就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至今逾期2个多月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