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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莲池区爱德利电器经销处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缆案
信息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3-13浏览次数:331

2024年11月29日,保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本局辖区保定市莲池区爱德利电器经销处销售的聚氯乙烯绝缘阻燃电缆抽检检验,20导体电阻项目不符合GB/T5023.2-2008《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第2部分:试验方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5年1月7日,本局将编号为WL0120240071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15个工作日内未向本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2025年1月27日,经主管局长批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第一款()项的规定对涉案产品ZD-BLV型号电缆1盘实施扣押强制措施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2024年11月29日销售的聚氯乙烯绝缘阻燃电缆是从北京百恒线缆有限公司进货的,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和询问,发现商家现有该公司进货制造的电缆共34盘,每盘100米,售价为40元/盘,货值1360元,进价为20元/盘,购进金额合计680元。至案发时除抽检购买1盘作为送样,1盘作为备样(本局依法扣押),剩余32盘均已售出。经核算,当事人销售金额1320元,获利合计660元。以涉案产品售价作为本案货值金额,以货值金额扣除进价金额的利润作为违法所得,本案货值金额1320元,违法所得660元。当事人对以上事实无异议。

爱德利电器处罚决定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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